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中文版 英文版
服务热线:
0571-88372112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评估公司关于收益法的看法

2015-06-18
        收益法是资产评估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方法,它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采用收益法评估,基于效用价值论:收益决定资产的价值,收益越高,资产的价值越大。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购置或投资于某一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或投资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他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他带来的回报。资产的收益通常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流,而收益有时间价值,因此为了估算资产的现时价值,需要把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折算为现值,这就是资产的评估值。
        评估公司的收益法服从资产评估中将利求本的思路,即采用资本化和折现的途径及其方法来判断和估算资产价值。它涉及3个基本要素:一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二是折现率或资本化率;三是被评估资产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
        因此,评估公司能否清晰地把握上述三要素就成为能否运用收益法的基本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第一,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第二,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第三,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我们认为收益法虽然可以较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但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较大,所以一般只适用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

        附件:
上一页企业资产评估的五大本质
下一页如何做好评估公司报告的规范性
版权所有: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备案号:浙ICP备12012813号-1


联系电话:0571-88372112  联系人:谢辉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新路158号铭鑫大厦13F